蒋泽强律师亲办案例
陈某涉嫌合同诈骗,律师为其成功取保
来源:蒋泽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8-01-06
浏览量:1028

【案情介绍】

黄某有意向投资入股陈某经营的企业,经双方协商后,黄某陆续投资近210万元,并委派自己的亲戚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合作经营一段时间后,黄某告知陈某要退股,并让陈某补签合作协议书及还款承诺书,同时强烈要求陈某返还投资款及额外的投资回报款100万元。后因黄某要钱不得而案发。2017年7月末,陈某被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羁押于我市某看守所。

【办案思路】

2017年7月,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吴情树律师及蒋泽强律师接受陈某委托后介入案件。在多次会见嫌疑人及充分研究已掌握案件信息的基础上,认为本案纯属民间经济纠纷,陈某的行为不成立合同诈骗罪。而后,向承办单位递交了关于陈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辩护意见书等相关材料。

具体理由如下:

一、陈某客观上没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

入股投资前黄某有亲自到实体店铺进行考察,并有委派财务人员对店铺资产进行综合盘点评估,入股投资后黄某了解和参与店铺的运营管理,陈某在整个合作经营过程中并不存在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来“骗取”黄某投资的行为。

二、陈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企业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陈某将黄某入股资金实际用于支付店铺租金、店铺装修费、员工工资、员工宿舍租金等及作为日常业务流动资金,该入股资金并未用于陈某个人的奢侈消费或者其他用途。

三、本案系经济纠纷,不应进行刑事立案。

本案从头到尾纯属经济纠纷,从客观到主观,从不法到责任,陈某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不应作为刑事案件追诉。而黄某完全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而不应当以报案的手段,请求公安机关公权力的介入。公安机关也完全不应当迫于对方压力而违法立案侦查。

【办案结果】

经过承办律师与办案人员多次沟通,最终相关意见得到重视和采纳,我市某检察院对陈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办案体会】

接到陈某家属的公安侦查阶段的委托后,耐心倾听了其详细叙述,初步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陈某家属出于信任,委托吴情树律师及蒋泽强律师为嫌疑人陈某提供法律帮助。在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陈某,在对现有案件信息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向检察院递交了关于陈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辩护意见书,在辩护意见书中有理有据地论述了陈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理由。最终,承办律师的办案意见观点终于获得检察机关的采纳,检察机关作出对陈某取保候审的决定。

以上内容由蒋泽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蒋泽强律师咨询。
蒋泽强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576好评数42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168号金帝大厦四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蒋泽强
  • 执业律所: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5*********24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福建-泉州
  •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168号金帝大厦四层